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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现场安全知识
2018-04-11 10:37:40 点击率:765 来源:

一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 

1.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,接头不准裸露。

2.临时用电采用橡皮线时,应架空敷设,不得拖地使用,以防人踩、车轧。

3.每台用电设备都应该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,箱内刀闸(开关)及漏电保护器只能控制一台设备。

4.开关箱应防雨、防尘、加锁;开关箱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,开关箱周围不准堆放杂物,并应有足够两个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通道。

5.漏电保护器发生掉闸时,不能强行合闸,应由电工查明原因,排除故障后,才能继续使用。

6.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。

7.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.

8.开关箱与其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.

二、高处作业

1.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(含2m)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。

2.高处作业分为四个等级:

  (1)高处作业在2--5m时,为一级高处作业,坠落半径为2m.

  (2)高处作业在5--15m时,为二级高处作业,坠落半径为3m.

  (3)高处作业在15--30m时,为三级高处作业,坠落半径为4m.

  (4)高处作业大于30m时,为三级高处作业,坠落半径为5m.

  3.高处作业人员要穿紧口工作服,脚穿防滑鞋,头戴安全帽,腰系安全带。

  4. 遇到大雾、大雨和六级以上的大风时,禁止高处作业。

  5.暂时不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,随用随拿,不得向上、向下抛掷物料和工具.

  6.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高1--1.2m的防护栏杆,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,底部四周铺18cm高挡脚板。

三、悬空作业

 在周边临空状态下,无立足点或无牢固可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空作业,称为悬空作业。

对于悬空作业所使用的安全带挂钩、吊索、卡环和绳夹等必须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和要求。所有锁具、脚手板、吊篮、平台等设备,也都必须查验其试验及鉴定合格证书,不可疏忽。

进行门窗、玻璃安装等悬空作业时,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樘子或阳台栏板上作业。当门、窗临时固定、封填材料尚未达到应有强度时,不准手拉门、窗进行攀登。另外,安装外墙、窗,作业人员一定要先行系好安全带,将安全带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牢固的物体上,并设专门人员加以监护,以防脱钩酿成事故。

四、洞口作业

1.各种楼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应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、防护栏杆、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。

2.坑槽、柱形、条形等基础的上口以及天窗等处,都要作为洞口采取符合规范的防范设施。

3.楼梯口及楼梯边应设置防护栏杆。

4.电梯井口应设置固定的栅门外,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(不大于10m)设一道安全平网。

5.在建工程的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,应设置防护棚,防止因落物产生物体打击事故。

6.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,除需设置保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,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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